河南自學考試基本簡介摘要
高等教育自學考試,簡稱自考,1981年經國務院批準創立,是對自學者進行的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,是個人自學、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,是我國社會主義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。是通過國家考試促進廣泛的個人自學和社會助學活動,貫徹憲法鼓勵自學成才的有關規定,造就和選拔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,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,以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。
經過系統的學習后,通過畢業論文答辯、學位英語考核達到規定成績,符合學位申請條件的,可申請授予成人學士學位,并可繼續攻讀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。
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初,隨著我國經濟建設步伐加快,社會需要大批專門人才,對學習的愿望十分強烈,已有的高等教育形式難以滿足社會的需求。在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開放方針指引下,教育部著手組織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。1980年10月北京市政府作出“關于建立高等教育自學考核制度的決定”。于1981年經國務院批準建立,主要有???、本科等學歷層次,與普通高等院校的學歷層次水平的要求一致?!吨腥A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》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:“國家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,經考試合格的,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?!币苑傻男问揭幎烁叩冉逃詫W考試制度的性質,以及它在我國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。
命題由全國考委統籌安排,分別采取全國統一命題、區域命題、省級命題三種辦法。試題(包括副題)及參考答案,評分標準啟用前屬絕密材料。
各專業考試計劃的安排,??疲ɑA科)一般為3—4年,本科一般為4—5年。
按照專業考試計劃的要求,每門課程進行一次性考試。課程考試合格者,發給單科合格證書,并按規定計算學分,不及格者,可參加下一次該科目的考試。